【楓橋式人民法庭】坦坪法庭:探索立審執一體,推動案件“能調解,能履行”
2025-10-15 13:27:43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伏志勇 | 作者: | 點擊量:34589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胡柏茂)“沒想到,這么快對方就主動支付了案款。”嘉禾縣某鑄造企業負責人說道。2025年3月,某鑄造企業因某裝配廠拖欠其20余萬元貨款起訴至嘉禾縣法院坦坪法庭。在該案立案時,嘉禾縣法院立案庭一并向鑄造廠送達了《財產保全告知書》,經申請人申請,執行局快速完成對該裝配廠銀行賬戶的凍結及相關設備的查封。
“雙方對事實部分并無爭議,僅是就履行方式和期限有所分歧的情況,遂執行局與法庭迅速啟動了聯調機制,并向被告釋明了不利后果。”嘉禾縣法院執行干警劉建邦說道。
知曉公司即將面臨的不利后果后,裝配企業與鑄造企業當庭達成和解協議,且于次日主動履行了貨款支付義務。
“坦坪法庭依托我院創新的“分段集約執行‘169’”模式,探索了“立審執一體化”糾紛化解模式,推動糾紛由‘末端申請強制執行’向‘前端主動履行’轉變。”坦坪法庭庭長胡柏茂說道。
當前,“立審執一體化”糾紛化解模式正在推動坦坪法庭矛盾糾紛實現更高效化解。2025年6月,某公司因合同糾紛訴至坦坪法庭。
坦坪法庭繼續適用“立審執一體化”糾紛化解模式,通過法庭與執行局協同聯動,最終敗訴方主動與勝訴方達成和解,當場履行貨款40萬元,并承諾剩余120萬元兩個月內履行完畢,成功將矛盾徹底化解在了申請強制執行前,實現審判與執行的無縫銜接。
實踐證明,推行“立審執一體化”糾紛化解模式,以執促調,以調促執,能推動“立審執”高效融合,實現矛盾糾紛實現高效化解。2024年以來,坦坪法庭通過“立審執一體化模式”調解并督促當場履行案件53件,履行到位金額831.2萬元。
責編:伏志勇
一審:王薇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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